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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2017-04-05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量:3513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新修订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修订后的《规范》,采纳了地方提出的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服务规范内容更符合基层实际,并注重与近年来相关行业组织和部门制(修)订的有关行业标准、技术指南或工作规范保持一致。考虑到各地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新版《规范》在相关内容表述中就健康卡、电子病历等信息化载体作了相应衔接和体现。同时,随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的稳步推进,新版《规范》要求各地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签约的方式为居民提供服务。《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