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学习

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告
2020-04-24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1338

国卫通〔2020〕5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编号和名称如下:
WS?377.8—2020 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第8部分: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该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7日



相关链接:《妇女保健基本数据集?第8部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