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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成为会员
2016-01-01 来源:北京医学会 浏览量:62469

北京医学会是北京地区较大的医学学术团体。在您申请成为北京医学会会员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入会资格

本会吸收单位为团体会员(含企业会员),吸收个人为会员,可设名誉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一、团体会员(含企业会员)资格:从事与本会专业有关,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医学科研机构以及医药企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资格

1.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毕业,从事医疗、预防、计划生育、教学、科研、编辑出版以及组织管理等与医学有关学科工作一年以上,或高等医学院校专科毕业,从事上述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2.获得医学硕士以上学位者

3.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在获得(执业)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等职称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4.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从事与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在工作年限、职称学位等方面具备相当于上述(1)、(2)、(3)项条件之一者。

5.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医疗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的管理干部。

三、入会、退会手续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方可成为正式会员,并发给会员证书和本会章程一份。

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学会收回会员证书,终止会员资格。

非自愿性退会,学会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建议权和批评权;参于本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优先参加本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并优先选派出席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以及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权利。

团体会员还享有优先优惠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和技术培训;可要求本会给予技术咨询,协助举办培训班及国内外学术会议;企业会员可要求本会为企业免费或优惠提供宣传产品和咨询服务;新产品推广会及产品专家论证的等;免费获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和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等。

二、会员的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工作任务;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参加本会和所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发展本会事业资源捐赠,或接受委托依法募集资金;按时缴纳会费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团体会员协助开展有关活动。

本会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1月至3月。北京医学会根据[民发(2003)9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北京医学会第十七届理事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研究,提请全体理事函审通过,报北京市卫生局批准,于2006年将北京医学会会员会费收取标准定为:每位会员每年度会费人民币70元整。若同一个单位20人以上(团体会员单位)集体办理缴费,则每位会员每年度会费人民币50元整。新办理入会手续的会员需另缴纳工本费等10元。


第三条  申请入会的手续办理流程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加入本会,应提出书面申请点击此处下载会员申请表,邮寄至学会。


交费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七号118办公室


联系电话: 6522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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