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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8-11-11 来源:北京医学会 浏览量:8037

   卫政法发〔2005〕135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卫〔2005〕2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剖腹探查手术面临的情况复杂多变,不应视为“一般执业活动”。在患者病情紧急,危及生命安全,且有剖腹探查手术指征,现场没有执业医师,会诊医师不能及时到达情况下,执业助理医师方可在乡村级医疗机构中实施剖 腹探查手术。

 

此复。

 

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