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学术动态 >会议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北京地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2017-07-20 来源:北京医学会 浏览量:11173


各单位医务(教)处(科):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会将于2017年9月23日组织实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底,毕业前的实习和见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1

CT医师 

12

CT技师 

21

MRI 医师 

22

MRI技师 

24

乳腺技师 

31

PRK/LASIK 医师 

32

PRK/LASIK技师 

41

LA医师 

42

LA、(X刀、γ刀)技师 

43

LA、(X刀、γ刀)物理师 

51

CDFI医师 

52

CDFI技师 

61

X刀、γ刀医师 

72

DSA技师 

81

核医学医师 

82

核医学技师 

83

核医学物理师 

84

核医学化学师 

二、报名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直接报名,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报名成功。每人只可选报一种考评专业,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单位名称应规范填写成××××市解放军第××(大写)医院。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报名表》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请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联系电话。报名表还需经考生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工作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具体格式参照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网站通知附件)

3)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4)报考医师类别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技师、物理师、化学师不需要提供),报考技术类别需提交相应技术类职称证书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不受理邮寄(快递)递交的报名材料,只接收现场递交材料。现场审核时请考生务必带齐所有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网上确认报名成功;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评。 

7)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统一现场审核,但须带齐所有报考考生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于8月8-10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 -16:30,过期不候)集中送至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二层多功能厅(东单三条甲7号),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核。不受理邮寄(快递)递交的报名材料。

 

三、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评内容围绕考评大纲,考生报名后可从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考评科目的考评大纲。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管理、命题和评分工作,我市具体考务工作由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负责安排。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0日至8月3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8日-8月10日 (现场审核材料的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2日至9月2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9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考评咨询

登录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网站:http://www.bjyxh.org.cn/    查看考评有关注意事项。

六、考评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23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评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评。

2、考生网上查询成绩时间为考评结束后2个月。

3、考评成绩合格者凭身份证件现场领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具体领取时间请随时关注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网站通知。 

七、费用

考生自愿报名,免交报名费和考评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严肃纪律,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特别说明: 

1. 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网上预报名、现场提交书面材料资格审核、报名确认成功后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安排,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2. 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信息有误,审核时将退回,切勿因此而错过报名时限; 

3.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二层多功能厅东单三条甲7号交报名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4.  现场审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联系人:师伟  

联系电话:65260165

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

2017年7月20日   


附件2(工作证明)
附件1(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