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以及市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北京市妇幼保健院评审实施办法》,北京医学会受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和9月19日,组织评审专家对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两次现场评审评价工作。
根据《北京市妇幼保健院评审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医学会对各项评审结果进行梳理及分析研究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最终批复同意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符合“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相应等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北京医学会反映。
联系人:张薇 师伟 联系电话:010-85110768
北京医学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