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分会:
为保证国家卫计委和市卫计委委托我会开展的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现场审核评审工作的科学、权威、公平、公正,北京医学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调整完善“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专家库”的工作。
我会要求各相关专科分会按照附件二中对专家库专业分布及专家数量安排计划(医政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护理学除外),在推荐专家时要保证在临床医学23类专业中,以北京医学会相关专科分会组成的专家为主体。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须经北京医学会相关专科分会推荐,专家本人所在医疗机构同意,经北京医学会审核批准后,成为北京医学会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并由北京医学会颁发聘书。
被推荐的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具有良好的执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
3、担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4、担任北京医学会各相关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者优先。
请各专科分会按照上述条件和要求推荐专家,并将“医政准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审批表”、 被推荐专家的医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7月31日前交到北京医学会评审部,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yxhpsb@163.com。
联系方式:
北京医学会医疗准入评审部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53号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医学会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