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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解答
2008-11-14 来源:北京医学会 浏览量:12259

      1.问:是否可以直接向北京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答:不可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之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故通常情况下不能向北京医学会申请鉴定。

    2.问: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北京市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北京医学会组织。
    申请途径: 
    (1)向发生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2)向发生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
    (3)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共同书面委托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并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
    (4)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时,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再次鉴定的。由上述部门移交或委托北京医学会组织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问:医鉴办工作流程
    答:医学会接到移交或委托单位的再次鉴定申请后:
    (1)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
    (2)医患双方提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专业组成及专家人数。
    (3)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
    (4)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
    (5)组织召开鉴定会。
    (6)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

    4.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的时限?
    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从发放受理通知书后45日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作伤残等级的鉴定?
    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不作伤残等级的鉴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从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分别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6.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效力?
    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
    (1)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案的依据之一。
    (2)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之一。
    (3) 人民法院审判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证据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纠纷诉讼案件诉讼案由的种类很多,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医疗侵权赔偿案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因而不能完全满足申请方关于医疗损害赔偿、医疗侵权赔偿、违约责任赔偿等案件的诉讼要求,因而请申请方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确立诉讼案由时要慎重考虑。

    7.问:北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
    答:北京地区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是3000元/例,再次鉴定的费用是3500元/例。鉴定费由鉴定申请方预先缴纳。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8.问:鉴定会的议程是怎样的?
    答: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
    (1)核对医患双方到会人员情况和双方的争议要点。
    (2)双方当事人按照先患后医的原则进行陈述,每方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双方陈述完毕后,每方有5分钟左右的补充发言。
    (4)必要时对生存患者进行现场体检。
    (5)体检结束后请双方退场。
    (6)专家讨论
    请当事人认真准备陈述材料,言简意赅,内容精炼,避免反复重复浪费时间。